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党建工作述职述责述廉考评工作的方案
张新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中心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依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述责述廉考评工作的通知(吉直党发{2017}31号),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党建工作述职述责述廉范围及方式
述职范围: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包括中心机关党委书记、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各支部书记。
述职方式:按照隶属关系分级分层开展。中心机关党委书记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述责述廉,接受省直机关工委点评和党员干部群众的评议。各党支部书记向中心机关党委述职述责述廉,接受中心机关党委书记的点评和党员干部群众的评议。本月18日通过抽签明确参加现场述职述责述廉的党支部书记6名及发言顺序,其余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进行书面述职述责述廉,所有党支部书记都要接受群众评议。
(一)做好述职述责述廉会前准备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各级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修改后的新《党章》,学习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为述职述责述廉打牢思想和理论基础。
2、深入开展督查调研。述职述责述廉的党组织书记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研,摸准实情、查找差距、发现问题。
3、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要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列出3个方面清单(各占三分之一),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成绩清单”实事求是总结工作成绩;“问题清单”重点查找个人工作中的不足;“任务清单”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明确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各支部于本月18日前向机关党委递交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4、严格审核把关。中心机关党委书记的述职述责述廉报告,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核;各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由机关党委审核并在24日前报省直机关工委。对存在“虚空飘”情况的,要严肃指出、督促修改。
(二)组织召开述职述责述廉会议
会议主要程序包括:
1、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述廉。会前发放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现场述职的党组织书记采用压缩稿进行述职述责述廉。
2、机关党委书记点评。机关党委书记对每名述职述责述廉党支部书记逐一进行点评,要求把成绩点到,把问题点准。
3、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述责述廉。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和党员群众述职述责述廉,接受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的点评和与会人员的评议。
4、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点评。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在中心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述责述廉发言结束后,进行点评。
5、机关党委书记总结讲话。对中心基层党建工作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现状作出客观估价,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措施要求。
6、与会人员现场评议测评。对中心机关党委书记现场评议测评,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汇总和统计结果。对中心各党支部书记现场评议测评,由中心机关党委负责。
7、参加测评人员。中心全体党员群众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包括党组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先进和群众代表)。
二、党建工作述职述责述廉重点内容
(一)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重点看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组(党委)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制度落实情况;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及推动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安排部署、督查督导及推进落实情况;建强党支部班子、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
(三)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基层党组织设置,按期换届情况,党务干部配备、培训情况;党建活动载体和阵地建设情况;党费管理及党员发展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组织开展约谈、述责述廉、廉政谈话情况。
(六)抓党建促中心工作完成情况。采取措施推动贫困村经济发展以及第一书记选派和作用发挥情况;引导党员干部恪尽职守、积极作为,为实施我省“十三五”规划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情况;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建功“十三五”活动中积极作用情况。
(七)指导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吉林省《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三个带头”“三个亲自”要求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团结吸引服务知识分子情况。
(八)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被巡视过程中及上半年党建综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建立了台帐、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具体责任人、规定了整改时限,以及整改成效情况。
三、述职述责述廉考评结果及其运用
(一)科学评定等次。对述职述责述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综合评定。一是述职述责述廉现场评议得分,占40%权重;二是督查调研得分,占30%权重;三是上级党组织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进行评议,占30%权重。根据得分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综合评定结果反馈给述职述责述廉党组织书记。
(二)强化结果运用。根据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对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经省直机关工委班子会议研究后,向述职述责述廉书记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对抓基层党建评议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评议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凡是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党建工作问题较多、群众评议较差的党组织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党组织书记不得评为优秀个人,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三)督促整改落实。参加述职述责述廉的党组织书记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会前督查、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不能一述了之。上级党组织要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11月27日至12月12日,中心机关党委制定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方案。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方案报考评组审核并商定述职述责述廉会议时间。
(二)现场考评阶段。12月13日至20日,各述职书记按要求准备述职材料并机关党委审核;准备好(如:会议记录本、开展党建活动的计划、规划、方案、影像等留痕材料)有关查验材料。12月下旬,召开述职述责述廉会议,考评组分组进行现场查验考评。
(三)总结阶段。述职述责述廉工作结束后,2018年1月10日前,机关党委形成专题报告报省直机关工委。
五、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要实事求是,加强督促指导。各党组织书记要按照述职述责述廉评议内容搞好调研,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明确任务,切实督促本级和下级严肃认真抓好述职述责述廉工作。以具体方案、措施、活动、效果等体现和展示各党组织全年业绩。
(三)要严守纪律,注重总结探索。要认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述职述责述廉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对工作中发现简单应付、流于形式、质量较差的,中心机关党委要严格要求,限期重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