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考
第22期(总第534期) 2017年9月29日
关于吉林省政务诚信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这是党中央文件首次出现“政务诚信”的提法,而且将政务诚信置于三大诚信建设之首。2016年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务诚信建设是全社会信用建设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只有政务诚信率先垂范,社会诚信才能蔚然成风。近日,我们针对我省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省政务诚信建设基本情况
(一)规章制度不断完善
(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已基本建成
(三)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四)针对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了相关专项行动
二、当前我省政务诚信建设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各地组织领导体系不健全
(二)信用信息公共征信平台体系有待完善
(三)重点工作推进力度有待提高
三、加快推进我省政府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政务诚信制度化进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三)持续改善我省政务环境
(四)加大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力度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宣传教育和培训
课题指导人:马利彪
课题执笔人:孙立明 赵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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