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吉林反馈意见
朱雪婧摘录整理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2月27日向吉林省委、省政府进行督察反馈。督察认为,吉林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西部生态经济区“三大板块”建设。加快推进西部河湖连通工程和退耕还湿、还草、还林工程,恢复和改善自然湿地12万公顷,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积极推进国家公园试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和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实施中部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通过“减化肥、减农药、控水”防治面源污染,加强水土保持,控制黑土层流失。
吉林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806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办结7968件,其中责令整改3568家,立案处罚772家,罚款2248万元;立案侦查81件,拘留50人;约谈614人,问责1324人。
督察指出,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不足与保护不够的问题并存,生态环境保护仍是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突出短板,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存在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水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
督察强调,吉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