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养老”还需公共管理跟进
刘香凝
今年2月22日,家住杭州城西的69岁独居老人张阿姨打进热线,希望找几个志同道合的老人,组织新家庭,像兄弟姐妹一样抱团养老。一石激起千层浪。抱团养老的想法一下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很大关注。目前,张阿姨的农家小别墅里一共住着7户人家,大家互助互爱,生活和谐。
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张阿姨利用200多平方米的小别墅,接纳6对夫妻共同生活,探索出首个农村“抱团养老”新模式,是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一种融合,将会成为公共养老的一种有益补充。
成本低,是“抱团养老”的首要优点。对农村老人来说,“抱团养老”可以实现“低成本”互助。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抱团养老”模式所需的公共投入也相对较低,甚至可以“零投入”。同时,机制灵活、操作方便。特别是参与“抱团养老”,提高了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不仅在生活上可以互相照应,还能在精神上互相慰藉,晚年生活因此变得充实和丰盈起来。
然而,对于抱团互助型养老模式的具体管理,至今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时,到底应该适用哪一套办法,至今仍不明确,这为“抱团养老”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埋下了隐患。从长远来看,“抱团养老”是一种群众自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模式,需要整合更多城乡资源为农村老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农村社区的“抱团养老”模式提供体系化、制度性支撑。
因此,推广“抱团养老”模式,建议将“抱团养老”纳入公共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统一规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抱团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农村、社区公共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开展亲情牵手活动,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与老人结为国策亲戚,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特别是推动“抱团养老”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优、奖励等,不断完善和提升“抱团养老”模式,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燕赵晚报